日内瓦——联合国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在最近一届会议期间审查了摩洛哥、挪威和乌克兰,于今天公布了对上述三个缔约国的审查结果。
审查结果包括委员会对《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主要关切和建议,以及一些积极方面。要点内容包括:
摩洛哥
委员会承认缔约国表示打算将强迫失踪纳入其刑法,并确保与《公约》保持一致。但令其感到关切的是,强迫失踪在国内法中还不是一项独立的罪行,与其他罪行存在混淆,无法充分体现其严重程度。委员会建议摩洛哥将强迫失踪作为一项独立的罪行纳入国内法,承认其为危害人类罪,将《公约》规定的所有从轻和从重情节纳入刑法,并确保对强迫失踪行为实施适当的惩罚,但不包括死刑。
委员会欢迎缔约国努力设立公平与和解委员会并为其处理1956年至1999年期间发生的强迫失踪事件的工作提供便利,但委员会仍然感到关切的是,在公平与和解委员会的第一份报告发表18年后,其建议仍未得到充分落实,这些罪行的肇事者也未受到起诉。委员会建议缔约国立即落实公平与和解委员会的所有建议,加紧努力对所有强迫失踪案件进行彻底和公正的调查,直至完全查明失踪者的命运,起诉涉案人员并予以相应惩处,并向所有受害者提供及时和充分的赔偿。
挪威
委员会欢迎缔约国采取步骤加强其法律和体制框架以寻找失踪人员和调查所称的失踪情况,但其感到关切的是,既没有详细资料,也没有当局对2015年至2024年至少369名未成年寻求庇护者在指定接待中心失踪的情况进行调查的结果。委员会还强调,必须加强现有机制,以预防此类失踪案件并保护寻求庇护的儿童免遭强迫失踪,包括在人口贩运情况下的强迫失踪。为此,委员会要求缔约国立即采取措施,例如对接待中心定期进行后续访问和管控,并彻底调查孤身的寻求庇护青少年从这些中心失踪的事件。
委员会还表示关切的是,挪威罗姆人委员会、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以及刑事司法当局之间缺乏潜在的转送机制,从而无法对报告的以往做法进行调查,例如强制将儿童送往收容机构和寄养家庭、强制将成年人重新安置到劳工聚居地以及其他可能构成强迫失踪的做法。委员会呼吁缔约国建立机制,对可能构成或导致强迫失踪的做法和行为进行司法调查,并为受害者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委员会促请挪威充分落实挪威罗姆人委员会以及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建议。
乌克兰
委员会充分认识到缔约国自2014年4月武装冲突开始以来所面临的严重挑战,而俄罗斯联邦自2022年2月24日以来的全面军事侵略又加剧了这些挑战。但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特殊情况下失踪人员法律地位法》仅适用于与武装冲突、敌对行动、临时占领和紧急情况有关的失踪案件,“特殊情况下失踪人员统一登记册”的范围也有限。委员会促请缔约国修订该法,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包括强迫失踪在内的所有失踪案件,无论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如何,同时扩大登记册的范围,并在其中引入“强迫失踪受害者”这一类别。
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这些指控并未被作为强迫失踪调查,而是按照不涵盖强迫失踪各要素的其他规定予以调查。委员会呼吁缔约国确保按照《公约》规定将强迫失踪指控作为一项独立的罪行进行调查。委员会还促请乌克兰开展司法互助和国际合作,促进信息和证据共享,以支助寻找失踪人员(包括被非法劫持的儿童),确认其身份并送回,调查其失踪案件并起诉,同时向受害者提供支助。
迄今为止,委员会共登记了1898起紧急行动案件,要求缔约国立即寻找失踪人员、确定其位置并提供保护。委员会在本届会议期间通过了报告,对涉及32个缔约国的1043起失踪案件的趋势进行了分析,这些国家或是失踪案件发生国,或是失踪人员原籍国,或是案件有关证据的所在国。
2024年6月,秘鲁通过法律,规定没有人会因2002年7月1日前犯下的危害人类罪或战争罪而被起诉、定罪或惩处;此后,阿根廷也于 2024年8月通过一项法令,取缔负责调查因国家恐怖主义而失踪的儿童的特别股,因此委员会决定向有关缔约国发出提供补充资料的单独请求。
以上国家审查结果(正式名称为结论性意见),以及紧急行动报告、提供补充资料的单独请求和其他文件,可在本届会议网页在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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