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数据显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缺口已从2015年的2.5万亿美元增加到2023年的超过4万亿美元。这是投资不足和额外需求共同造成的结果。大部分所需资金来自多边和双边发展筹资机构。“发展筹资机构”包括: 

  • 多边开发银行:
  • 其他国际和区域金融机构;
  • 国家开发银行和双边筹资机构;
  • 出口信贷机构;
  • 私人贷方。

发展筹资机构还在应对气候变化和适应其影响的全球努力以及帮助各国实现发展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发展筹资机构与可持续发展

发展筹资机构在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人权所需的投资提供直接筹资以及利用私营部门资源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对交通、能源、水、信息通信技术(信通技术)和其他基础设施部门的投资是这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还包括对生产性部门(如金融、农业和工业)、社会部门、数字化转型以及公共行政、治理和体制改革的投资。包括世界银行集团和区域开发银行在内的多边开发银行在制定国家政策、法律和监管框架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咨询和规范作用。

然而,为了有效促进可持续发展,发展筹资机构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对国际文书和相应国家法律规定的人权产生负面影响。在脆弱和受冲突影响的环境中,发展筹资机构的活动日益活跃,人权风险可能尤其高涨。多边和双边发展筹资机构正越来越致力于使其业务政策与《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等国际人权标准保持一致。《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就明确以国际人权法为基础。

人权高专办关于发展筹资机构的工作

人权高专办与多边开发银行及双边发展筹资机构积极合作,以帮助确保发展筹资活动与政策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和原则,并确保发展进程和成果具有包容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人权高专办与许多发展筹资机构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合作:

  • 审查环境与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措施实施准则和部门战略;
  • 加强补救框架、独立问责机制和公共信息政策;
  • 加强对数字化举措及价值链(上游和下游)风险的管理办法;
  • 查明并解决国家级投资项目(包括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人权风险;
  • 加强关于受项目影响社群受到报复问题的政策和程序;
  • 支助内部人权政策制定和能力建设;以及
  • 加强为投资项目造成的侵犯人权行为提供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

数字化风险

环境与社会保障政策

可持续基础设施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